湘建執罰決字〔2023〕15號
被處罰人:彭志飛
身份證號碼:430321XXXXXXXX4514
你涉嫌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行為,本機關于2022年12月5日立案調查。
經查明,2022年4月21日,晨輝建筑工程(集團)有限公司承建的湘潭經開區富瑤天下·北華郡項目發生一起死亡1人的生產安全事故。你作為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,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。上述事實,由以下證據證實:
證據一:工程建設一般質量安全事故快報表單,證明晨輝建筑工程(集團)有限公司承建的湘潭經開區富瑤天下·北華郡項目發生一起死亡1人的生產安全事故。
證據二:調查(詢問)筆錄,證明你是湘潭經開區富瑤天下·北華郡項目的項目負責人;
證據三:湘潭市人民政府關于湘潭經開區富瑤天下·北華郡項目“4.21”淹溺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的批復,證明你是該起事故的責任人員之一。
2023年2月13日,本機關依法向你送達了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》(湘建執罰先告字〔2023〕5號),告知你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、理由、依據及內容,并告知你依法享有的權利。2月14日,你向本機關提交了報告,放棄陳述、申辯及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。
本機關認為,你作為項目負責人,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,違反了《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、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》第十八條的規定。根據《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、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》第三十二條、《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、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實施意見》第十一條的規定,本機關決定對你作出如下行政處罰:
暫扣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(湘建安B〔2018〕0250276)6個月。
請你在收到本決定書3日內將證書送至我廳。
如不服本處罰決定,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;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長沙鐵路運輸法院起訴,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,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。
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23年2月24日
聯系人:吳翔 聯系地址:長沙市雨花區高升路266號
聯系電話:0731-88950436 郵政編碼:410000